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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
来源: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13-07-03 | 11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6日全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动员会议以来,各街道办事处认真按照市区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至目前,罗湖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特别是城中村自建房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已告一段落。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推动

7月16日全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动员会议以来,各街道办事处认真按照市区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至目前,罗湖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特别是城中村自建房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已告一段落。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推动下一阶段各项工作。


一、主要进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有力,前期工作扎实有序


一是街道重视。各街道都成立了由街道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楼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形成强力工作团队。同时,结合实际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街道、综治、出租屋综管所、社区工作站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通过细化任务,将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到人。


二是培训到位。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认真组织了主要由全区出租屋综管站站长、副站长参加的专题培训,各街道办事处均根据罗综治办【2012】6号文件的要求和区出租屋综管办编写的相关业务知识,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区各街道、各社区基本明确了推行楼长制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具体标准,为加快推行楼长制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宣传有力。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编印了2万分宣传小册,逐一派发到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手中。莲塘、黄贝、翠竹等各个街道均积极投人力、物力,印制海报、小册子、横幅等宣传资料,并通过召开社区、小区业主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行之有效宣传,通过讲政策、讲好处,尽量争取广大居民的支持,为全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据统计,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全区各级共印发各类宣传小册25000份、宣传单张超过10万份,制作宣传标语500余条,召开各类动员会、座谈会50余次,在各级宣传媒体、信息刊物发表新闻稿件、信息10余篇(条)


(二)部门积极协作,摸底工作如期完成


各街道根据城中村自建房、小区商品房、老旧住宅区、高层商业楼宇以及步行街商业区等不同特点及任务分工,以出租屋综管所、综管站和社区工作站为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项工作如期推进。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各类房屋的调查摸底工作,全区各类楼栋数为14163栋,应配备楼长11445人,其中,城中村自建房8957栋;住宅小区商品房中1957栋(20层以下1454栋,20层以上503栋);老旧住宅区2839;高档商务楼宇158栋;商业中心区和步行街区252栋。一是街道、社区之间部门协作有力。由各街道统筹,区社工委、出租屋综管所负责指导,出租屋综管站、社区工作站具体落实,综治、警务室等多个部门相互协作推进。二是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各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处、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的力量,以座谈会的形式灌输推行楼制的重要性,争取多方的支持。


(三)主力军作用明显,五大区域全面推进


在前期工作中,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系统上下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一是一把手亲自抓。为确保完成任务,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迅速成了由文政主任(局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各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所发挥主力作用。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中,除黄贝、桂园和东湖街道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外,其他各街道均设在出租屋综管所,由出租屋综管所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三是督导有力。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办从各科室抽调了7名工作人员对各街道推行楼长工作实行全程督导。在督导过程中,通过及时传达市、区各级关于推行楼长制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及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城中村自建房的楼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对各项工作小结实行每周一小结等举措,推动全区楼长制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城中村自建房楼长制选配工作方面,已确定城中村自建房为8957栋,业主31303人,应配备楼长6210人,已配备5609人,楼长普及率为90.3%。除城中村外,全区商品房住宅区、老旧住宅区、高层商业楼宇以及步行街商业楼宇等其他四大区域楼长制管理推行工作均以全面铺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工作领导小组调研情况看,虽然各街道重视此项工作,正按要求在积极推进,但在基层的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亟待各部门研究解决。


(一)缺乏统一的标准。小区商品房、老旧住宅区采用直选的方式确定楼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宣传、报名、登记候选人信息、发放选票、唱票、公示等多个环节,但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可执行的、操作性强的细则及管理办法。虽然可以借鉴文华社区的推行模式,但每个社区的实际情况有所区别,不能完全照搬,况且文华社区是我区乃至市里作为试点社区主推项目,在人力、物力及相关规则上都不具有普遍性。为了进一步统一标准,细化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区社工委针对小区商品房、老旧住宅区在推行楼长中遇到的困难,从全区的角度统筹,尽快制定统一的推行办法及操作指引。


(二)经费需尽快落实。推行楼长制管理工作已开展2个多月,相关经费还没有落实,前期的工作经费都由各街道自行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前期宣传工作,相关人力、物力的投入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目前该项目的经费预算报告已报送至区财政局,需要尽快明确、落实,确保楼长制管理工作按要求如期推进。


(三)楼长待遇未明确。目前各类型房屋的楼栋数、应配备楼长数的基数都已摸清,但楼长的待遇,包括奖惩办法等还没有统一明确规定。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落实各类房屋的楼长人选,而楼长待遇问题是落实楼长人选的核心问题,将直接影响该项工作是否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因此,需要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尽快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四)楼长落实有困难。一是部分楼长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不愿意在信息栏上公开个人信息;二是小区在推行楼长直选时,业主因怕承担责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报名不踊跃,有的小区甚至没有人报名;三是部分出租率高的老旧住宅区,联系业主困难。因此,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按片区、分阶段摸底调查民情,着重做好小区居民的思想工作,争取取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按方案要求,明确分工。此项工作在区一级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社工委、民政局、住建局、出租屋综管办和罗湖分安分局具体负责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要加强领导,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进一步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将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在街道一级,各街道要主动承担起牵头单位的责任,着力解决好谁来做、怎样做的问题,全面做好协调、落实工作;社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有序推进楼长制管理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部门要根据分工,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楼长制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争取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尤其要做好业主、承租人和业主委员会的思想工作,激发其参与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为尽快落实楼长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各街道要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实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三)根据总体部署,落实定期报送制。各街道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的汇总,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报送相关数据;楼长制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相关数据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把关,统一统计方法、报送口径,每周按时报送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本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