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十三)提升教育医疗事业发展水平。支持深圳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扩大中小学教育规模,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充分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立健全适应“双元”育人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和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为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便利。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体系,放宽境外医师到内地执业限制,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
(十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构建高水平养老和家政服务体系。推动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率先落地,形成以社会保险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
六、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十五)完善生态文明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
(十六)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坚持生态优先,加强陆海统筹,严守生态红线,保护自然岸线。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推进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合作。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金融。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率先建成节水型城市。
七、保障措施
(十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激励特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