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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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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
来源: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13-07-03 | 11361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6日全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动员会议以来,各街道办事处认真按照市区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至目前,罗湖区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特别是城中村自建房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已告一段落。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推动


(三)楼长待遇未明确。目前各类型房屋的楼栋数、应配备楼长数的基数都已摸清,但楼长的待遇,包括奖惩办法等还没有统一明确规定。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落实各类房屋的楼长人选,而楼长待遇问题是落实楼长人选的核心问题,将直接影响该项工作是否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因此,需要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尽快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四)楼长落实有困难。一是部分楼长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不愿意在信息栏上公开个人信息;二是小区在推行楼长直选时,业主因怕承担责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报名不踊跃,有的小区甚至没有人报名;三是部分出租率高的老旧住宅区,联系业主困难。因此,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按片区、分阶段摸底调查民情,着重做好小区居民的思想工作,争取取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按方案要求,明确分工。此项工作在区一级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社工委、民政局、住建局、出租屋综管办和罗湖分安分局具体负责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要加强领导,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进一步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将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在街道一级,各街道要主动承担起牵头单位的责任,着力解决好谁来做、怎样做的问题,全面做好协调、落实工作;社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有序推进楼长制管理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部门要根据分工,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楼长制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争取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尤其要做好业主、承租人和业主委员会的思想工作,激发其参与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为尽快落实楼长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各街道要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实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三)根据总体部署,落实定期报送制。各街道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的汇总,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报送相关数据;楼长制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相关数据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把关,统一统计方法、报送口径,每周按时报送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本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