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House Tenancy Guild
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友情链接
  
  
  
文章详细
关于租房的这些法律常识需要了解!
来源: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18-09-18 | 16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另外,这些情况下,承租人也可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七、出租人一房数租该如何处理?

同一房屋,数个租赁合同、多个承租人,别急,这也得有个先来后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