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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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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为“办证”苦恼了!宝安区这些房屋租住者可以办理租赁凭证啦!
来源:深圳新闻网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20-06-08 | 88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将宝安区租赁备案具体行政行为和成果纳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轨道,是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行动,为“相关房屋”出租提供申请租赁服务备案的依据。

《通知》以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为主要依据,设置“红线”:“市、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主管部门依法认定该出租房屋违反相关规定不得出租的,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应当及时将其列入“禁止出租类”管理;已经办理备案的,依照规定撤销其备案。”

《通知》自2020年5月31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