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发布以来,社会反响热烈。为进一步方便广大企业了解、申报、享受惠企政策,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关键措施操作细则和申报入口的详细网址,以及相关咨询电话,供广大企业参考。
1、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zcfgjzcjd/gygh/202002/t20200229_19033009.htm
申报入口:http://wb.gxj.sz.gov.cn/#/
咨询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8101037,15012550000
2、各区政府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
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2002/t20200219_19018484.htm
申报入口:关注物业监管平台的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在公众号菜单“物业监管”,点击 “疫情防控补贴”模块,注册账号后按照《物业监管平台疫情防控补贴申请模块操作手册》进行填报。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 83780012,13662669091
3、对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保供稳价进行临时性补贴。
申报入口:根据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无需申报。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83070503,15013692923;83070530,13798587899
4、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
申报入口:根据收租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无需申报。
咨询电话:租用国企物业的,拨打该国企的咨询服务电话。租用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咨询市科技创新委:88102124,13530353123
5、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