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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区”
来源:深圳特区报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19-08-21 | 144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回顾历史,“先行先试”是改革开放之初转型中国赋予深圳经济特区的“先天”品格,是正式制度变迁赋予经济特区的政策“特权”,是非均衡发展战略赋予经济特区的需要智慧与勇气的“优先”改革权,是“渐进式”改革开放赋予经济特区的伴随风险与成本的“试验权”,更是经济特区不朽之生命力的原因所在。40年前,深圳经济特区凭借着“先行先试”的政策“特权”,在全国率先开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而艰苦的实践。在“先行先试”的旗帜下,深圳经济特区不仅曾把价值规律、市场竞争、劳动力商品、股票利息等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概念与实践“输送”到了全国,同时也曾使“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样石破天惊的口号唱响神州。40年后的今天,“先行示范区”这一新时代新使命的提出,在肯定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的独特功能与历史贡献同时,又以制度的力量向以“先行先试”起家的深圳,提出了更加需要勇气与智慧来完成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任务与要求。

如果说40年前建立经济特区的使命主要是以其“先行先试”的实践完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探索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那么40年后的今天,作为中国最典型、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深圳,其“先行先试”的实践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一更加广阔而深远的目标。即在中国社会深化改革的历程中,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在拓展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进程中,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布局中继续发挥“先锋队”“排头兵”的作用,继续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可以说,“先行先试”与“先行示范区”既逻辑相联,又使命相继。没有曾经的“先行先试”的成功实践,就不会有今天的“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与新担当;而“先行示范区”这一深化改革使命的完成,又离不开“先行先试”这一固有品格与精神的弘扬。对于深圳而言,二者的不同就在于时代所赋予的功能与使命的差异,即由于中国改革开放不同历史阶段所承载的改革内涵的不同,从而带来其功能与使命的承继性变化,如由率先改革开放到率先深化改革;由完成社会转型到带动社会全面发展。但是,其根本都是“率先”改革。

2.

“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深圳是中央战略意图最成功的实践者

经济特区作为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安排,在“摸着石头过河”理念下,构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实践模式,而“先行先试”“率先示范”“敢闯、敢干”又都构成了这一重要实践模式的重要内涵与品质。如果说非均衡发展是面临约束的一种发展方式,那么渐进式改革则是面临约束的一种发展步骤,作为同一改革过程中相互支撑、相互推动的两个方面,它们共同保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强制性制度变迁主导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自然发生;保证了转型进程从局部向全局的稳步推进;保证了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动的有效相结合;保证了经济的市场化与全方位改革的渐进式发生与实现;保证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相互协调,从而以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实践,证明了中国道路的实践价值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