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无比崇高的新使命,是对深圳广大干部群众的殷殷重托。
今天的深圳,作为与香港共同形成的粤港澳大湾区的三大极点之一,作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中最具有辐射力与影响力的引擎城市,她不仅仅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宏伟框架下的全方位改革发展的示范市。如果说40年前经济特区的主要功能,就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中率先实现、示范、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普遍确立。那么今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日渐深入,随着人们对中国社会更加深刻的制度变迁的深切期待,“先行先试”必然会被发展的需要而赋予更加深广的时代内涵和更加深远的改革使命。诸如探索、实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制度环境、运行规制和法律体系建立的方式;探索、实践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全民普惠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营建体现激励和效率的社会创新机制的途径;探索、实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完成供给侧改革的路径;探索、实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新举措等等。这也正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内涵。
《意见》的出台再次证明,“先行先试”作为中国社会“渐进式改革”与制度变迁的操作路径,在推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实现的同时,又促进了先行地区制度创新的自觉尝试与实践,即以中央统一部署下为标志的,正式制度变迁主导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自然发生。同时,“先行先试”还保证了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从局部向全局的稳步推进,形成了正式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的富有绩效的制度变迁模式。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中,深圳将会把既体现社会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又反映人们社会福祉分享的公平程度;既体现社会整体文明高度,又反映每一个人自由选择权利的“高质量发展”理念,高高地写在“先行先试”的旗帜上。
(作者陶一桃 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