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广东,现就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21.提高行业公信力。积极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建立行业信用服务机制,增强会员约束力,提高行业公信力。依法对会员企业各种不良行为采取警告、业内批评、同业制裁、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等活动,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和守法意识,强化行业品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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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
22.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掌握政策,把握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与发展的正确方向。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大胆创新,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23.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在我省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行业中组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注意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协调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可按行业、产品和经营方式适当细分,成立专业性较强的协会、商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从实际出发组建一些产业跨度大的协会、商会;在农村地区,可按照农产品种类或种养植技术特点组建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尤其要扶持优质环保农产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花卉、水果等出口主导型的产业组建相应的协会组织。
24.积极探索党对行业协会、商会领导的新途径。在改革中探索“党委政府领导、部门指导、民间办会、依法活动”的新路子,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良性互动的工作新机制。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大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的要求,依照党章,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基层组织。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在行业协会、商会中的力量。通过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以行业协会、商会为新的载体,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与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扩大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代表性和包容面,培养和团结各行业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