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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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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试点:用“有形之手”为市场失灵纠偏
来源: | 作者:zlxh38 | 发布时间: 2019-08-01 | 10088 次浏览 | 分享到:

首先,完善住房租赁立法和支持政策,用法治化手段促进市场化成熟。当前,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特别是大部分城中村住房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法规规章,探索将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环保政策的城中村纳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是当务之急。同时,要加大住房租赁支持政策,通过给予交易便利、税收优惠与金融支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租赁业务。此外,着力推动租购同权,则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更根本、更长远的考量。

其次,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加强租赁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加大新增建设筹集和供应力度;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现有住房按规定改造后出租,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租赁,盘活存量住房。

再者,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探索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完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租赁环节全打通、公共服务全纳入,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及时披露租赁住房供应总量、租赁人口、租金等信息,加强住房租赁价格指导,引导市场合理定价,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秩序。

中央真金白银支持,地方真抓实干回馈,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才能真出成效。深圳要以中央财政支持为契机和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想方设法破题,加快构建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以及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真正从试点走向示范。(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