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见》(深发〔2005〕16 号)及其《实施细则》(深维综委[2006]6号)精神,深入推进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积极营造和谐的房屋租赁经营管理环境,进一步提升出租屋
(一)达标条件
1、依法租赁。严格遵守房屋租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规范文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登记(备案)率达100%,登记申报暂住人口信息率达100%,及时缴纳税费率达100%,自觉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及时报告各类隐患问题。
2、文明守信。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租赁原则,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租赁双方自觉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无重大房屋租赁纠纷;积极优化租赁环境,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租赁双方关系融洽。
3、管理有序。出租屋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基本设施完备,运转正常;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出租屋暂住人口无漏登漏管现象。
4、和谐安全。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租屋内未发生出租方负有责任的刑事治安案件、消防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超生等问题。
凡出租屋内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严重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经营以及出租方负有责任的超生等问题,租赁单位(户)不能参加当年“文明守法租赁单位(户)”星级评比。凡被区以上政府及部门评为先进或授予荣誉称号,或在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评比时可根据受奖情况酌情加分。
(二)星级设定
根据达标条件,“文明守法租赁单位(户)”星级评定分为一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是:
一星级:为合格单位(户)。出租屋符合租赁条件,已纳入主管部门管理,硬件设施基本完善,无明显安全隐患,有预防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措施,评比得分达70分以上不足85分。
三星级:为达标单位(户)。业主自觉纳管,诚信经营,硬件设施较好,环境整洁,无安全和治安隐患,没有发生过治安和刑事案件,评比得分达85分以上不足90分。
四星级:为先进单位(户)。硬件设施基本完善,物业管理比较规范,“三率”(出租屋登记备案率、信息申报率、税费交纳率)达100%,无重大租赁纠纷和安全隐患,无治安和刑事案件,评比得分达90分以上不足95分。
五星级:为标兵单位(户)。租赁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三率”达100%,无租赁纠纷,无安全隐患,无治安和刑事案件,评比得分达95分以上。
五、参评单位和评比时间
凡出租房屋符合租赁条件,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纳入主管部门管理的出租屋业主,均可参加星级评比。租赁业务集中的单位或个人,以登记(备案)的租赁面积为一个参评单位,大型企业集团和规模较大的私营业主,房屋租赁业务跨区或跨街道的,以所在出租屋综管所管辖范围的租赁面积为一个参评单位。